黑龙江省通报2019年农机质量调查情况

2020-01-02

(来源:农机360网)

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黑龙江省2019年农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报》,对部分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轮式拉机、翻转犁、圆捆打(压)捆机质量调查产品质量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所述,本次调查范围为全省。调查对象为2018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翻转犁、圆捆打(压)捆机。对每个企业具有代表性(销售数量最多)的一种机型抽取5台样机,每种型号用户数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共调查了123家企业生产的123个型号的产品,涉及540个用户,由于存在异地作业等原因实际调查114家企业生产的114个型号445台机具。

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规定的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单项评价综合得分为74.7分,属于“一般”档次。用户对翻转犁单项评价综合得分为76.7分,属于“满意”档次。用户对打(压)捆机单项评价综合得分为72.6分,属于“一般”档次。

此外,《通报》还从调查发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入手,从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原因。

最后,《通报》指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发送一对一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3个月。黑龙江省生产企业整改结果需经企业所在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确认,外省企业整改结果需经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确认。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建议相关农机鉴定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