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业部农机化司副司长 李安宁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和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各领域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提效率、稳生产、降成本、增效益,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向全程化、全面化迈进。2016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5%,发展成效斐然。但总体上看,农业机械化相对于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和农民的强劲需求,还存在产业间、区域间机械化发展不尽平衡,农机与农艺、产中与产前产后各环节机械化配套不够协调,机具增长与利用率提高不能同步等结构性问题,表现为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无机可用”“无好机用”“有机难用”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机具技术、作业组织、宜机条件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供给不足,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聚焦重大问题,着力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促进机制、增添发展动能、提升供给效能,提高供给质量更好适应需求,创新供给结构创造引领需求,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供给端能力、质量、效率,改进农业机械化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技术结构、服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聚焦科技创新 全力增加农机技术装备有效供给
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大 “短板”和“瓶颈”! 目前我国农机产品品种4000多种,刚超过世界农机种类的一半,中高端产品不多、产能过剩与缺门断档并存、机具适应性可靠性有待提高以及农机农艺融合不够、技术集成配套不足等结构性矛盾突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要聚焦科技创新,以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瞄准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需求,以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与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和生产全过程各环节机械化技术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为牵引,解决“有没有”与解决“好不好”并重,以短板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为主攻方向,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全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多出成果、出大成果,快出成果、快推成果,大力增加高效、节本、绿色、智能机械的有效供给,提升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水平。
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重在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实现以产品创制及其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效创新;坚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完善联合攻关、技术融合、资源共享等机制,促使政产学研推用各方面密切结合,形成合力,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支撑、推动技术创新。要支持、推动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制,不断推出新成果、新产品、新机具。要改革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和成果评价机制,确立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汇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力量,促使项目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产品和推广应用。要引导、支持企业以问题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利益分享机制为支撑,搭建分工协作“一盘棋”,上中下游“一条龙”、多学科集成“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提高创新效能。要用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推动品种栽培装备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合、联动,实现协同、协作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要围绕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推广主体多元化、推广技术集成化、推广领域全面化、推广重点全程化、推广服务多样化,转变推广方式,强化体系支撑,优化服务供给,加速新成果新机具的验证示范和新技术集成配套推广。
“十三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工作,《中国制造2025》将农机装备列为重大发展领域之一,出台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专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幅度增加农机岗位专家数量,实现了全部50个产业体系全覆盖。《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5)》将农机化重点实验室、科学观测站和科研基地建设列为重点建设领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步伐”列为主要任务,明确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驱动计划”重大行动计划。这些决策部署,既为农机化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对加快农机化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和推进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在国家统筹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着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一是做好需求分析。通过发布科技规划、制定公布科技需求目录、提出重大项目建议等形式,引导推动科技创新;二是争取资金投入。组织好重大科技选题和项目遴选,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列项支持,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加快“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重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制,推进技术集成配套;三是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农机新产品的试验鉴定供给能力,强化农机化新技术、新成果与新产品的试验验证和集成示范,加快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制修订步伐,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技术示范推广资金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
聚焦组织方式创新 大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
机具作业服务,是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形式和最终体现。作业服务的组织方式,直接决定了机具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效益。目前我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8.7万个,从业人员208万人,占乡村农机从业人员4%。其中农机合作社6.3万个,从业人员145万人,作业服务面积占全国总作业服务面积的比例在10%左右。全国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中,跨区作业的占比现在不足8%,最高年份在12%左右。单位耕地面积农机动力投入在0.38千瓦/亩左右,高于已经实现机械化的国家,如美国的0.07千瓦/亩,日本的0.33千瓦/亩。总体讲,当前农机作业仍以农户自用为主,社会化服务仍以单项作业为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还不高,机具利用率、服务配套性尚不够。大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是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包括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范围和规模、提高农机作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等方面,需要从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组织方式创新和农机服务作业的组织方式创新两个方面发力。一方面,要在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大户等专业服务组织的同时,创新合作、运行、利益机制,发展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发展多元化、多业态、多模式的社会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形态,如农机合作社联社、农机租赁公司、农机+农事服务综合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供应、培训、信息服务、金融保险融合体等等,做大做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订单作业、联耕联种、一条龙作业、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承包作业、“互联网+供需对接”等各种作业组织对接方式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公益服务机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联合合作,扩展服务内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供需对接的有效性、组织调度的精准性、作业保障的可靠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作业服务效率,增加经营效益,增强农机作业服务活力。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5)》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推进农业现代化。2017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服务组织,支持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平台作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这些决策部署,为农机作业服务的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动能和机遇。我们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因地制宜,以推进组织方式创新为牵引,着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重点做好三篇文章:一是明确路径抓指导。以推进“三个融合”提效能、强供给、促发展。大力推进机械化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融合,既发展土地流转+全程机械化 “机农合一”的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又发展规模化农机服务+土地托管、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 “机农联姻”的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促使机械化与规模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融合,促进品种栽培装备集成配套,生产资料供应、机械作业服务、产品烘干仓储加工一体化供给,形成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配套作业服务运营机制,提升农机作业服务配套化、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条件下农机作业服务调度监管、维修配件服务、供需对接、天气路况服务等要素集成的新模式、新业态,提高农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的效率效益;二是落实政策抓扶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确定的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项目人才培养引进等各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对包括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应补尽补,解决好他们在机具存放、烘干仓储、育秧冷藏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用地用电问题,落实好跨区作业、税费减免、项目承接等方面支持政策,加快构建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扶持培育各种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三是培育典型抓引领。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其他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培植工作,注重发掘“三个融合”组织方式创新典型,大力开展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各种组织形态的农机服务组织运行发展情况监测,及时发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引领农机作业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
聚焦管理改革创新 着力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中之重是补短板,根本途径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所谓短板,主要是一些事关全局、长远,具有基础性、根本性,由于以往做得不够、做得不好的工作。既包括因所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局限带来的硬短板,如适应机械化的品种、栽培方式不多,宜机化的农田基础设施不够,适应需求的机具技术有效供给不足等,也包括由体制机制的障碍带来的软短板,如政策体系不配套,简政放权不到位,公共服务不充分等等,这其中的许多工作,都与农机化管理体制机制中的问题所带来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密切相关。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我们要聚焦农机化管理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立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要求,着眼于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信息化手段推进工作,着力制度创新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农业机械化供给端补短板、添活力、促改革、提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推进宜机化制度创新。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农田基本建设、育种、栽培等与农业机械化分属不同部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虽然已经由人畜力为主进入到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新阶段,但许多地方,农田条件、种植体系仍还停留在适宜人畜力阶段。特别是广大丘陵山区,土地细碎分散,农田道路缺乏,成为“机器换人”的巨大障碍。我们要打破传统思维模式和工作定式,树立良种、良法、良田、良机“四良”结合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理念,主动发声,积极进位,努力协调,推动促成有关方面达成“宜机”共识,促使机械化适应性成为品种选育、栽培方式改良、种植制度改革、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等工作的必要考量和必要目标,既重源头控制,又重过程管理,在政策、规划、项目、标准、规范、考核等各种制度性安排中,确保“宜机”制度供给,创造良好“宜机”条件,促使“四良”配套,拓展农业机械化发展空间,释放农业机械化发展潜力和活力。当前特别要推进丘陵山区宜机化土地整治建设,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成有关方面充分考虑适应机械化作业服务的需要,改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方面的规划建设目标、工程设计标准、建设施工规范,做出“宜机”制度安排,推动丘陵山区耕地宜机化整治建设,使土地由小变大、由乱变顺、由坡变梯,田成方、地成块、渠相连、路相通,为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加快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创新。农机试验鉴定提供的试验测试技术服务和产生的检测数据、鉴定结果等信息,支持指导农机科技创新、产品生产,引导促进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撑服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等工作,是重要的农机化公共服务产品。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既是农机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农业机械化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体制机制原因,试验鉴定供不足需的矛盾特别是创新产品鉴定难问题比较尖锐,鉴定公共服务信息化不够的短板日渐突出。补齐创新产品鉴定和鉴定服务信息化供给不足等短板,提升农机试验鉴定供给能力,是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做好减并鉴定分级、减少鉴定种类和简化证书管理方式等“减法”,做好增强创新产品鉴定、吸收社会机构参与检验检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加法”,做好理顺实施管理关系、获证产品信息公开、互联网+农机鉴定管理服务等“乘法”,着力转变鉴定方式,优化鉴定供给,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三,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信息化是当今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经过一段时期的建设,我国农机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国农机化管理部门和推广、鉴定、安全监理等业务系统的网站近600个,开发了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购机补贴管理等一批应用系统,覆盖农机化公共服务的诸多方面。但发展中还存在不同业务系统难以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流动性较差、大数据开发开放尚待起步、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要把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列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规划,推进互联互通,加快信息资源开发,打造开放共享平台,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能。一要着力建设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在农机监理牌证发放、购机补贴产品投档与补贴申领、农机鉴定证书申领发放、以及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政策业务咨询等方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二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大力挖掘开发农机化统计、试验鉴定、安全监理、购机补贴、技术试验示范等方面沉睡的丰富数据价值,利用大数据加强宏观决策,改进指导监管工作,支持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三要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业务系统的信息互通共享,例如试验鉴定、安全监理、购机补贴三个业务系统的网络联通与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管理服务事项相互支持、检验核对,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路”,减少重复劳动,提升监管效率,优化公共服务。